1661年初隸福建省天興縣,後隸天興州。1684年、隸諸羅縣,1723年改隸淡水廳淡水堡,後隸芝蘭堡。1875年置淡水縣及基隆廳,本鄉西部(石門村以西)隸淡水縣之芝蘭三堡,東部(尖鹿、乾華、茂林、竹里、草里五村)隸基隆廳金包里堡。1895年日治後,初置臺北縣,西部隸縣屬淡水支廳,東部隸縣屬基隆支廳。1897年廢支廳,置辦務署,西部滬尾辦務署,東部隸金包里辦務署。1901廢縣為廳,西部隸臺北廳小基隆支廳,東部隸屬基隆廳金包里支廳。1909改制,裁基隆廳併轄於臺北廳,並於支廳下設區署,本鄉西部隸小基隆支廳老梅區,東部隸金包里支廳阿里荖區。
乾華村原名阿里磅,是淡金公路上26橋所在。1965年左右因建核一廠而遷村併入茂林。留下18王公墓,1972年置井而四週隨核電場出水口抬高之26號橋橋基而填高。之後於填高的墓旁建廟,即著名之十八王公廟。1986年十八王公廟也遷建至茂林村,1994年完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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